勞動部修正高氣溫作業熱危害預防指引並舉辦觀摩會,呼籲雇主落實防護措施。
- 更新日期:2025-06-23
鑑於近年夏季持續高溫炎熱,戶外作業的熱危害預防已成為各界高關注的議題,為避免工作者因高氣溫環境發生職業災害,勞動部於6月20日修正「高氣溫作業熱危害預防指引」,並於今(23)日在國道3號增設金城交流道工程,舉辦示範觀摩會,展示各項遮陽降溫、休息設施及個人防護用品,勞動部洪申翰部長及交通部高速公路局趙興華局長均參與實地觀摩,呼籲業者重視並落實高氣溫危害防護。
洪部長致詞時表示,在戶外作業因高溫而造成職業災害死亡案件近5年也達10件,其中有5件為營造業有關,凸顯該產業的高熱危害風險,也是本次選在營造工地舉辦觀摩會的原因。
洪部長於觀摩現場感受遮陽、降溫設備的效果,認為這些防護設備,對多數事業單位而言其實都是負擔得起的。「重點是願不願意把勞工當作自己事業上重要的資產,提供更好的防護設施」。也強調這次修正熱危害預防指引,不是拿來「參考」,是拿來「落實」的,重點是透過政策促使業者更多落實,並非只是提供參考。不論是檢查或是裁罰,終究都只是手段,最重要的目的是讓勞工能在安全的環境中安心工作,這才是我們最終的目標。
會中職安署也提出推動高氣溫危害預防的4大策略,策略1是強化職安法制,加重雇主防災責任,並於夏季實施熱危害預防專案檢查,督促高風險業者做好防護措施;策略2是更新熱危害預防指引,協助業者落實熱危害預防;策略3是強化跨部會合作,共同督促業者落實高氣溫防護,並結合地方政府相關資源擴大宣導;策略4是運用公私協力,提升違規改善率及監督檢查效能,將結合專業團體協同檢查機構確認業主改善成效,並與相關公(協)會合作推動自主管理回報,以督促業者改善,共同提升防護量能。
職安署林毓堂署長特別說明本次修正預防指引第三版的重點,除擴大適用於各個行業,並配合法規修正及因應不同作業型態的差異,協助業者落實熱危害預防設施及工作者的健康保護,修正重點如下:
(一)明確適用對象為事業單位所有工作者(包括勞工、自營作業者、派遣勞工)。
(二)配合113年8月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增訂第303條之1規定,提醒雇主在熱危害風險達最高等級時,即應設置必要的降溫設備及休息場所。
(三)與中央氣象署合作,優化職安署「高氣溫作業防護資訊網」,介接各縣市區鄉鎮的每小時溫、濕度資訊,可運用手機查詢所在地即時的熱危害風險等級及取得相關應對措施。
(四)增訂具變動性、臨時性作業的防護措施,包括吸濕排汗衣服、充足飲用水、視天候狀況使用個人防護器具或用品及善用對外開放的機關或店家等作為休息場所。
(五)增訂特殊作業樣態(如高空電塔維修、道路施工等)的降溫措施及休息場所設置方式,雇主應提供個人防護器具或用品,規劃設置簡易休息場所。
(六)提供熱危害預防相關遮陽、降溫設施、休息場所及個人防護器具等的圖示及說明。
職安署表示,本次觀摩會是由國道3號增設金城交流道工程的承包廠商-大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實施展示演練,內容分別為鋼筋加工作業區設置遮陽網及水霧風扇、提供具備空調、飲用水的休息場所,及展示個人防護相關器具及用品等,讓大家深入了解這些防護設備的使用情境,提升高氣溫作業熱危害的預防認知。
職安署已規劃每年6月至9月為防範熱危害勞動檢查重點期間,雇主依規定應視狀況提供飲水、調整作業時間、提供陰涼休息場所等防護措施,違反規定經通知限期改善而未改善者,可處3萬元至15萬元罰鍰;當戶外熱危害達最高風險等級時,而未提供遮陽及降溫休息設備者,可立即處3萬元至30萬元罰鍰。同時,也提醒勞工朋友在戶外作業要留意自身健康情形。
- 業務單位:職業安全衛生署
- 連絡電話:02-8995-6666
- 發布單位:新聞聯絡室
- 發布日期:2025-06-23
- 點閱次數: